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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,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:
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于300萬元;
家庭金融資產不低于500萬元;
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萬元。 -
(二)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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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。
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于11月26日在杭召開。與會董事對公司今年以來的經營業(yè)績給予充分肯定,并對公司2011年的發(fā)展思路、內控體系、人才發(fā)展戰(zhàn)略等事項進行了深入研究和探討。浙江銀監(jiān)局有關領導及公司監(jiān)事列席了本次會議。
董事會下屬信托委員會、合規(guī)與風險管理委員會、審計委員會、人事與薪酬委員會也都分別召開了會議,對相關事宜進行了討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