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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(jīng)歷,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:
家庭金融凈資產(chǎn)不低于300萬元;
家庭金融資產(chǎn)不低于500萬元;
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萬元。 -
(二)最近1年末凈資產(chǎn)不低于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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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。
2018年9月27日,杭州工商信托公司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。本次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了《關(guān)于修改公司<章程>的議案》、《股權(quán)管理制度》、《關(guān)于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變更的議案》等八項議案,聽取了《公司2018年1—8月主要經(jīng)營情況》等三個報告。其中,《關(guān)于修改公司<章程>的議案》等三項議案將提交至201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