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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(jīng)歷,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:
家庭金融凈資產(chǎn)不低于300萬元;
家庭金融資產(chǎn)不低于500萬元;
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萬元。 -
(二)最近1年末凈資產(chǎn)不低于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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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。
近日,杭州工商信托被杭州市委、市政府授予“杭州市2021年‘春風行動’先進單位”。
春風化雨,共同富裕,你我攜手,共同助力?!按猴L行動”是杭州踐行共同富裕重要理念的先行之舉,是杭州“最美現(xiàn)象”中最靚麗的一道風景線。春華秋實,厚雪長坡,在杭州高水平建設社會主義現(xiàn)代化國際大都市,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(qū)城市范例的進程中,“春風行動”已形成一條社會各界齊參與、幫扶對象廣覆蓋、幫扶內(nèi)容全方位、工作機制長效化、城鄉(xiāng)統(tǒng)籌兩延伸的精準幫扶之路。
2000年,杭州首創(chuàng)“春風行動”,21年來,“春風行動”年年如約而至,始終踐行著杭州共同富裕路上“一個不落”的鄭重承諾。杭州工商信托及全體員工積極響應號召,二十一年來從未間斷,一直廣泛參與該項活動,為本市的弱勢群體獻一份愛心,也為建設和諧杭州擔當一份責任。
未來,杭州工商信托將一如既往地秉承“回饋社會、服務社會”的公益之心,圍繞服務、民生、責任、底線和品質(zhì)五大信托文化內(nèi)容,為推動公益與信托的融合與發(fā)展提供支持與服務。